犯罪发生在云南省楚雄州紫溪中学学生宿舍3幢401室。犯罪嫌疑人李国扬,用刀刺伤了他的同学,李振宇,19次,王磊,25次。事件发生后,在宿舍楼内迅速蔓延,学生们惊慌失措地逃离,直到学校报警,学校及时报警。李国阳,男,四岁时父亲去世,父亲去世后不久母亲再婚。从那以后,李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没有父母的监督和教育,他的成绩急剧下降。老师正要打电话给他的父母问李国阳的情况,却发现他的监护人不是他的父母,他的父母早就离开他了。
随着李国阳的不断成长,他的学业成绩逐渐平庸。事故发燃者生时,李国扬还是一名高二学生,是一名文科学生,在班上表现不佳,说话温和。案件的起因在班上得知后非常惊讶,他们觉得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在李国阳身上。后来经过警方调查,一些学生说是李国扬和王磊因为一个女孩的嫉妒,最后打了起来。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紫溪中学宿舍3号楼401室的学生,刚刚睁开眼睛,大部分还在睡觉。此时的李国阳正拿着一把刀准备杀死这个和他争夺心爱的王磊。这时王磊的朋友李振宇醒了过来,他跳到李国阳身上,李国阳转身刺伤了李振宇,因为在李国阳的心里,李振宇也是他的竞争对手之一。王磊被吵架的声音吵醒,看到现场后准备救李振宇,却被李国阳刺死。
李国阳看到两个人倒在血泊中,他已经知道自己犯了滔天大罪,准备跳楼自杀,结束自己悲惨的生命。这时周围的学生都冲上来拉它。跳楼未遂后,他用带血的刀割腕自杀。及时获救的李国阳,十一号下午被送往楚雄市看守所。王雷和李振宇被暗杀,白白牺牲了。受害者的父母也赶到现场,要求严惩凶手。在班上,王磊和李振宇的声誉很好,学习和体育都很好,最关键的是愿意帮助别人。所以学生们对他们三人之间的争斗感到非常惊讶。
2011年3月7日,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国阳终身监禁,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楚雄彝族自治州。二○一三年,李国扬因在狱中表现良好,由无期徒刑减至十九年零十个月。最后,由于儿童管教的缺失导致了李国阳的心理问题,小编想说的是,学校应该主动引导和清理青少年的心胡清理问题,更加关注儿童的心理问题。在这方面,我们也希望地方学校当局能够严格调查,制止校园暴力,校园是皮做薯学生学习而不是打架的地方。知识改变命运,我希望学生们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