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在现代有二种意思。其一是一个小孩长大成人,就是年龄上的成人;其二是在父母心中孩子有核誉能力独自生活甚至可以养父母了,这是生理上的成人,即是已经完全发育成熟的人,与儿童相对。在大部份国家,成人的定义是年满18岁或以上的人,因此,一旦当地居民达至18岁,就可以享有各种相应的权利。在中国古代,对于成人这一概念十分重视,有相应的礼仪,即笄之礼,是我成年人是“未成年人”的对称。成年人是指成年的人,即是已经完全发育成熟的人。在大部分国家或地区、或甚至同一地区的不同法律类别(如投票年龄、适婚年龄),法定成年的定义不一,开始的年龄从16岁至21岁不等。
成年人指的是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公民。中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前面两者都可被视为成年人。

扩展资料:
成年人权利
1、 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包括改正段公民的人格、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 、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公民的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清档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似的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