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六义”,是指“风、雅、颂”三种诗歌形式与“赋、比、兴”三种表现手法。
1、风
即国风,是各地的民歌,是诗经中最有成就的部高此让分。《诗经》中共有十五国风,共160篇。比较常见的篇目,如《关雎》、《蒹葭》、《桃夭》、《定之方中》、《柏舟》、《君子偕老》、《伐檀》、《硕鼠》等。
2、雅
包括大雅和小雅,其中大雅31篇,小雅74篇,多数为公卿贵族所做,一般看作“正声”。大雅为歌功颂德之作,小雅多讽刺之声。常见的篇目如《采薇》、《戚局鹿鸣》、《江汉》、《思齐》(前两篇属小雅,后两篇属大雅)扒胡等。
3、颂
即祭祀和颂圣的乐曲,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分别为31、4、5篇。常见的篇目如《我将》、《有客》、《玄鸟》等。
4、赋
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朱熹《诗集传》:“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与子成说(shuō):和你立下誓言。此处“说”并不通“悦”字。
5、比
比喻,明喻和暗喻均属此类。如《魏风·硕鼠》、《邶风·新台》都是通篇用比的。
6、兴
即起兴,用其他东西引出要说的内容。《魏风·伐檀》也是用兴这种表现手法的突出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