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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别名南雄,广东韶关县级市、财政直管县,地处广东省东北部,大庾岭南麓,毗邻江西,东连江西省信丰县,北与江西省大余县交界,东南界江西省全南县,西南比厅梁邻始兴县,西北与仁化县接壤。截止2021年,南雄市总面积2326.18平方公里,辖18个镇(街道),236个村(居)委会,截止2021年末,全市户籍人口49.03万人。南雄是著名的“中国黄烟之乡”。
南雄地域,先秦时期属南越,战国属楚,秦属南海郡,两汉为南悄厅野县,属豫章郡。光宅元年(684年)划始兴县的化南、横山两乡置浈昌县,因境内浈、昌二水而取名。县治设在今雄州。光宅元年(684年)划始兴县的化南、横山两乡置浈昌县,因境内浈、昌二水而取名。县治设在今雄州。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南雄州为南雄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南雄路为南雄府,辖保昌、始兴两县,属广东道。清嘉庆启伏隐十二年(1807年)改府为直隶南雄州,直隶广东布政使司,裁去保昌县,领始兴一县。民国开始,改南雄州为南雄市,隶属广东省。1996年6月17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6]46号)撤销南雄县,设立南雄市,隶属广东省,由韶关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