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方式
拟担任国家马术集训队的教练员,符合资格条件,明确承担的任务和完成的目标,可通过自愿报名、运动队或俱乐部推荐报名,中国马术协会官网公示,公开竞聘的方式产生。
二、资格贺顷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违法、违规记录,具备完成国家集训队训练和参赛任务的组织能力。
2、担任教练员5年以上并拥有中级以上教练员职称,曾培养出1名或多蔽拍源名国家最高赛事级别的优秀运动员。
3、外籍教练员按照国家集训队参与国际赛事的任务、目标,采用竞聘或合同协议的方式进行聘用。
4、对马术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事业心。
5、严格自律,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国家及国际组织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6、所在单位同意竞聘并到国家集训队执教。
7、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集训队纪律和规章制度。
扩展资料:
选拔的原则与范围:
1、以提高中国马术竞技水平,承担马术项目为国争光的责任,承担国家马术队参与国际马术竞技赛事任务。
2、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竞争,择优录取。
3、凡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并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术项目教练员资格证,且在中国马术协会注册的省、市、区(含省、市、区马术协会宏态)马术运动队、马术俱乐部担任教练员并具备资格的教练员均可报名竞聘国家集训队教练。
4、持有国外(以国家马术协会考核认证)教练员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中国马术协会注册登记后,与国内教练员享有同等参与竞聘国家集训队教练员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