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被列为了被执行人。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内容进行查询,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在6月4日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其实在法律上讲,被列为被执行人,并非是“失信人”(俗称黑名单)。其直接法律后果应当是,微软中国在某一个案件中,败诉了,在法院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并没有进行履行。所以被申请了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被列为被执行人了。虽然在法律上讲,被执行人他的法律后果远不及于“失信人”,但是也充分能反戚晌映出,在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去履行也是一种失去诚信的行为。不然的话,也简雀不会被他人申请列入为被执行人。
也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有他的委屈,有法律上、或者事实中的委屈,但是生效的司法判决必须及时履行。此为法律规定的义务,例如《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高咐锋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255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依照民诉法的规定,法院也可以针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微软(中国)有限公司采取失信措施的。不过,也势必会影响到微软公司市值。
所以无论如何,被列为被执行人,终究不是一个好事情。势必会影响该公司在社会上的信誉和商誉。有效及时合法的旅行,司法判决中的相应履行责任,也是我们应当遵守法律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