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任何人在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的情况下,仍然与对方同居或者结婚的,将被判定为破坏军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山西古交的这对非法同居的男女分别是王某和胡某,其中王某(男)是现役军人徐某的丈夫。王某与胡某在徐某在军队服役的时候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并逐渐发展成地下情人关系,后来王某与胡某更是同居生下了一个儿子。徐扮槐颂某从部队休假回来后发现了丈夫出轨胡某的事实,于是向法院申请离婚。
王某与胡某的出轨与其他人的情况不同,因为王某是现役军人的丈夫,应该明确他作为军人配偶的义务与责任。而胡某更是应该知道军人的婚姻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能够破坏军人婚姻,否则将要承担法律后果。
我国法律中有明确保护军人婚姻不被他人破坏的规定,这是因为军人是一个神圣的职业,理应享有一些特殊性。军人为了保家卫国,与家人分离在部队吃苦训练,他们肩上担负的是守护所有中国人的责任,被他们默默守护的我们理应尊重军人、理解军人和军人家人的不易。
作为军人的配偶,在决定与军人结婚前就应该考虑清楚,知道自己以后绝对会与配偶聚少离多,情感上的寂寞空虚是必然的,明段所以更应该做好忍受孤独寂寞的准备,如果自己做不到这样就不应该轻易与军人结婚,这也是为什么军人结婚前其配偶需要接受政审,国家在制定这些规定前是深思熟虑过的。
军人在前面保家卫国、奉献自我,本来就没厅郑有机会顾全家里,这不能够成为其他人破坏军人婚姻的机会,如果军人为了国家牺牲,而我们却连她的家庭也没有办法保护那势必是让人感到心寒的。所以说,王某与胡某因为破坏军婚获刑一年的判决完全是大快人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