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第一套军用邮票是在1893年,中日战争以清政府失败告终,民族英雄刘永福在台湾率领黑旗军抗日,并发行虎图邮票,一套三枚,面值分别为30钱、50钱、100钱,这属于起义军军用邮票。我军在晋察冀边区,1938年发行一枚“抗战军人”纪念邮票,无面值,无齿梁亮孔,该邮票已传世不多,实属军邮中的贵族了。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当时工农革命政权就规定有“红军家信,免贴邮票”或渣高的制度。而军邮发行品种丰富多彩,既有抗战军人纪念邮票、军人贴用邮票、义务兵专用邮票,也有优军邮简和军邮明信片。而样式之多首推军邮邮戳了。当年八路军实行的是供给制,没有薪金。“拥军优战”是解放区的革命传统,部队寄信从来不用贴邮票。不管是印制公函信函,还是用废纸自糊的私人信封,只要加盖部队公章或“优抗函件”戳记,即可免费寄递。胶东战时邮局,除了对部队实行多项免费优待外,还专门印制了免费 “拥军封”、“胶东英雄封”等军邮封。
解放战争期间,有些地区短时间内曾出现过部队战士寄信照纳邮费(贴邮票)的情况。而在山东解放区内,不管是抗战时期,还是解放战争时期,只要是军事信件 (包括军事机关和战士个人),都是免费寄递的,而且手续非常简单。即在信封的左下部,盖上一方连以上部队的长条公章,证明它是部队信件,至于加不加盖“免费”副戳,都可通行无阻。而军邮邮戳款式繁多,内容丰富。解放初期,解放军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战军均有不同样式和颜色的邮戳。华东军铁道兵团、志愿军也各有不同邮戳。
中国的军用邮票有几种。一是抗战军人邮票。1938年9月,由晋察冀边区临时邮政发行了抗战军人纪念邮票,全套一枚,红色,图案为八路军战士持枪跑步前进。图幅28×34.5毫米。无面值。无齿孔。平版印刷。这是解放区邮票中的第一套纪念邮票。二是“军人贴用”邮票(即军1)。1953年8月1日发行。1953年邮电部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部商定:为了优待军人免费寄信,决定由邮电部发行一套“军人贴用”邮票,全套3枚。图案以“八一”军徽为主图,下面印有“军人贴用”、“中国人民邮政”字样。图幅21×32毫米。面值均为800元 (相等新币8分)。齿孔度数14。雕刻版和胶版印刷。这是新中国第一套军用邮票。这套邮票原拟在平信、挂号、航空等邮件上贴用。但当邮票发至各衫尺军区后,发现使用范围难以控制,邮电部决定停止发行。可是邮票发出后,有一部分没能收回。这一套3枚邮票中,第一枚黄色,陆军贴用,俗称黄军邮;第二枚紫色,空军贴用,俗称紫军邮;第三枚蓝色,海军贴用,俗称蓝军邮。1957年9月 1日,国家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和人民武装部队供给制的现役警士所交寄的平常信函和明信片实行免资;对普通公事函件也实行免资。这类免费邮件由有关军事单位在邮件上加盖刻有“免费军事邮件”字样和五角星图案的三角形邮戳。1965年邮电部发出通知:停止使用“免费军事邮件”邮戳,所有信函须按邮电部规定纳付全部资费方可交寄。但由于管理不够严格,有极少数地区至1969年仍在继续使用这种邮戳。三是“义务兵专用”邮票(即军2)。1995年8月1日发行。全套1枚。红色(故被称为“红军邮”)。图案以陆、海、空三军战士敬礼为主图,印有 “中国邮政”、“义务兵贴用”字样。图幅26 X 31 毫米。面值20分。齿孔度数12。胶版印刷。邮电部对“义务兵专用邮票”的使用对象、范围、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义务兵专用邮票”于1995年8月1日零时起,开始发行“义务兵专用邮票”,并先在沈阳军区所在地的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驻军中试用。“义务兵专用邮票”除用于交寄国内水陆路平常信件外,还可以用来交寄国内航空信件,但不得交寄除此以外的其他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