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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是从几几年实施的

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是从几几年实施的

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是2004年3月20日实施的。

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

要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即:

1、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2、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

4、不准以限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5、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包括种植速生丰产林)、挖塘养鱼、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今后,新增绿色造林、新建和扩建用材林基地均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扩展资料:

采取恢复庆饥措施

对已经违规占用和破坏的基本农田要尽快采取恢复耕种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以下原则对已经违规占用和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处理:

(一)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植速生丰产林的,限期恢复耕种;

(二)对在基本农田内建设畜禽养殖等建筑物的,限期拆除并予整理;

(三)对建则李设基础设施造成基本农田耕作力破坏的,限期修复;

(四)对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而占用基本农田的,逐步恢复耕种条件;

(五)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在依法妥善处理前,不得受理该地区建设用地申请。在具体处理中,要确保农民经济上不受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誉盯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