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浚的确主张抗金,但跪在岳飞面前的是同时期的张俊,非猛简张浚,即使在当誉虚时,此两人的名字也容易被混淆。
张俊跪在岳飞面前是因为张俊与秦桧构陷岳飞,促成岳飞冤狱。张俊是岳飞的上司,知道高宗、秦桧想收兵权,遂首请纳宣抚司兵权,高宗、秦桧乘势罢三宣抚司,也收韩世忠、岳飞兵权。张俊协助秦桧推行乞和政策,又追随秦桧制造伪证,促成岳飞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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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的典故
岳飞、韩世忠抗击金兵,节节胜利,就在百姓们在朱仙镇和岳家军庆祝胜利之时,金军派使者送密信给秦桧说:“你天天向我们求和,但是留着岳飞,我们不放心。一定得想法子把他除掉。”
秦桧是当朝最大的实权派,也是最富有的官僚。为了保存财产与官职,他主张尽快求和。秦桧接到主子的密信,就向岳飞下毒手了。
秦桧先唆使监察御史万俟卨等抓牙罗织罪名,接二连三上奏章攻击岳飞。不仅如此,秦桧还利用岳飞原上司张俊对岳飞的妒忌,勾结张俊,枝虚裤让其唆使岳家军的部将王贵、王俊,诬告另一个部将张宪想占据襄阳,发动兵变诬告岳飞的儿子岳云曾经写信给张宪,秘密策划这件事。
就这样,张宪、岳飞遭到陷害,被逮捕入狱,受尽酷刑。为了掩人耳目,处死岳飞,秦桧宣布岳飞、岳云和张宪共同策划谋反。抗金名将韩世忠对此愤愤不平,他质问秦桧:岳飞抗金,何罪之有?岳飞谋反,证据何在?
秦桧支支吾吾,做出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大意是说:岳飞的儿子岳云和张宪设计为岳飞收回兵权,这件事虽然不是很明朗,但也许有吧!韩世忠听后,愤怒地对他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按照秦桧的授意,岳飞三人很快就被判处死刑。在1142年春节的前一个晚上,在杭州风波亭遭到杀害,当时岳飞只有39岁。秦桧知道,凭正当手段是无法除掉岳飞的,只好加给岳飞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也就是无中生有的诬陷。这个颠倒黑白的故事,使“莫须有”这个词一直流传至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