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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哪个部门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申请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审计材料:

1、建设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申请报告(1份);

2、营业察态执照(1份);

3、授权书(1份);

4、保证肢族(承诺)书(1份);

5、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审查通知书(1份副本);

6、最终录取通知书(5份方印章1份);

7、总承包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的员工名单(1份);

8、总承包建设单位,分包建设单位和参与施工的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1件,经审查后退回);

9、人工付款的付款凭证(仅与分包合同一起提供的复印件)。

10、项目所有员工的付款凭证(分员工队提供的1份正本和1份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经审查后退回。特别提醒:应向同一人提供委托书代表委托书。同一个人。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也都已普遍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农民工可拨打电话获得维权服务。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哪个部门开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这些单位及相关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人社部提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是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根据规定,符合以下两种情形,应当被纳入“黑名单”:

一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各地都有明确的具体数额标准);

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黑名单”制度实施一年来,截至今年1月18日,已有728个符合“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被依法列入了黑名单。足见“黑名单”制度对于治败饥源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有力措施。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对此进行了说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我们从去年开始实施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并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签订了《联合惩戒备忘录》,下一步我们重点是抓有关这几项制度的落实,要力争早日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都设立了政策咨询热线电话:12333,可以随时解答政策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沐川县人民政府-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书核发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