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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态复仇有什么问题?

同态复仇有什么问题?

1、首蚂茄先通俗的解释一下“同态复仇”。也就是说,你打了我,我可以去打你(这种我打你的权利来源于”你打我的行为“,这种权利来源就是不对的,是恶的,正当的权利的来源是义务,是善的)。我打你,就是同态复仇,不管我打你是我自己的私力救济还是被赋权,都是不允许的。这也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告诉大家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伤害别人。 2、我们现在处理纠纷的方式一般是“公力救济”,也就是说公安系统、哪渣监狱系统来对“犯错误的人”实施惩罚,这样的做法可以类比于“社会契约论”,大家都将“武力反击的权利”上交给国家,这样就形成一种状态:“在市民社会中没有武力反击的权利”,大家谁都不能动谁,市民社会就避免了暴力的出现,也就文明了。 3、另外,在上诉”社会契约论“的模式下,统一归”一个部门——公家“来管理,才有秩序,才不会乱来,要是每个人可以自己决定去做或者不做...社会很乱,有理说不清。 4、补充,“同态复仇”有合理性的一面,不过在没有第三方统一管理掌握的情况下,容易被乱用,标准不统一,我打了你,结果你受重伤,你说你要同态复仇,结果可能会打死我。 5、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状态是避免摩擦,大家相安无事,复仇有理李物悄,但却是暴力、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