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益中(1965年4月3日─),中国安徽安庆怀锋和告宁县人,中国著名报人,曾为香港亚洲电视高级副总裁。2005年4月5日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新闻自由奖”简历: 1989年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后进入《南方日报》担任文艺副刊编辑。 1990年当任《南方日报》驻湛江站记者 1991年8月返回广州总部担任文艺部特刊版的责任编辑[1] 1994年11月由该报文艺部抽调出任《南方都市报》筹备小组成员。 1995年3月被任命为《南方都市报》常务副主编。(1997年1月1日南方都市报正式上市) 2001年担任南方都市报主编。 2004年担任新京报主编。 2006年担任体育画报中文版执行出品人。 2008年担任财讯传媒集团副总裁、体育画报中文版执行出版人。 2009年担任现代传播副出版总监暨《东方企业家》执行出版总监。 2011年7月起在香港亚洲电视担任高级副总裁,2012年3月3日在个人微博宣布因与主事者观念及风格迥异而请辞该职。涉嫌犯罪:广州市人民棚槐检察院于2004年3月17日以程益中涉嫌经济犯罪问题名义立案侦查;3月19日对其刑事拘留;4月1日实施逮捕。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称,在查处原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喻华峰贪污一案中,发现原南方都市报副总编程益中等人私分公款。程将其中10万元占为己有,已涉嫌构成贪污罪。另外还涉嫌其他经济犯罪问题。但根据2005年5月14日,香港电台电视部的节目《动感时事》对前《南方都市报》记者陈峰的访问,程益中的贪污指控中所涉及的10万元其实是银明报社的奖金,是程益中在报社内完全合法的收益。消息人士认为此事与2003年该报关于SARS事件和孙志刚事件的报道损害地方当局声誉有关。前一报道揭开了中国全国性防治、扑灭SARS的序幕,后一报道揭露了收容遣送制度践踏人权的黑幕,导致中国国务院相关政策的改革、出台。同年8月27日,广州东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程益中下达不起诉决定书,使其获释。按照法律,该决定书可以看成是检察院认定的无罪判决,等于宣告程益中无罪。 2012年5月17日其微博因发布军队国家化的言论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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