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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又称为打分法,主要是把涉及到的投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

它的优点包括:

引入权值的概念,评标结果更具科学性,说服力比较强。有利于发挥评标专家的作用,评委容易对照标准"打分"。有效防止低价的不正当竞争

缺扮毕点为:

1.具体实施起来,评标办法和标准可能五花八门,很难统一与规范;

2.在没有资格预审的招厅指芹标中,容易由于资格资质条件设置得不合理,导致“歧视性”条款,造成不逗咐公,引起质疑和投诉;

3.如果评分标准细化不足,则评标委员在打分时的“自由裁量权”容易过大;

4.容易发生“最高价者中标”现象,引起对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