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清朝战败后,中日签订马关条约本来为中国领土的台湾被中国清政府割让与日本,从此进入台湾日据时期。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开罗宣言》中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 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后又有苏联参加签署的《波茨坦公告》中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经过14年的艰苦抗战,付出巨大的牺牲,终于同全世界人民一道打败了日本侵略者,使台湾重新回归祖国的怀抱,结束了台湾人民蒙受日本奴役的屈辱历史。台湾人民欢天喜地,庆祝回归祖国。
国民政府将台湾设置为中国的一省,省会定于台北,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行政长官。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台湾省日军受降仪式,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代表中国政府接受日军的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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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光复后,接管台湾的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施政失当,官员贪污腐败,军警横行,加上粮食恐慌、物价飞涨、失业严重,引起台湾人民强烈不满。1947年2月28日,台湾省台北市人民为反消塌抗国民党当局的暴政、抗议反动军警屠杀市民,举行大规模示威游行。
1947年2月底3月吵庆初,台湾各地汉族、高升桥握山族人民纷起响应,夺取武器,举行起义,并攻占台中、嘉义等城市。国民党当局从大陆调来大批军警、特务,对起义群众进行镇压。3月14日起义失败。二二八起义虽然失败了,但作为全国人民民主运动的组成部分,它有力地显示了台湾人民的革命精神,鼓舞了全国人民。
1951年,日本正式签署《旧金山和约》,但因国共内战中国情势不明,《和约》未注明台湾主权归属。在1952年的《中日和约》第二条中,日本依据《旧金山和约》,重申了放弃对台湾、澎湖、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的主权。1972年日本与中华民国断交,并单方面宣布《中日和约》失效,同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了《中日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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