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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法”“势”“术”分别是什么意思?具体指什么?

法家的“法”“势”“术”分别是什么意思?具体指什么?

法:指法律,是处理政事的基本;权,指权术,是君主控御群臣的工具;势。指势力,是君主的政权、权威,即权威。主要代表人有改侍商鞅、申不害。慎到。商鞅重“法”。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法家的人普遍认为人性好利恶害,因此只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便可以安抚百姓。申不害则重“术”。为了防备大臣操纵权力、玩弄法柄,申不害建议最高统治者必须用术,君主应以“独视”、“独听”、“独断”的手段来实行统治。他认为,“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君主“方悄歼芦寸之机正而天下治,故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君主个人的言论和主张可以决定国家的兴亡,表明了专制独裁主义的思想。 慎到是法家中强调 “势” 治的一派。主张君主可以“握法处势”,“无为而治天下”。他从“弃知去己”的观点出发,提出“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他以法为最高准则,提倡“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君臣》),强调“法”必须和“势”相结合,把君主的权势看作行法的力量,所谓“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缶贤者”,但他又认为国家的存亡并非全由君主一人的力量所决定。“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他承认“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启带提出“守法而不变则衰”。 战国末期的韩非集秦晋法家思想之大成,将“法”、“术”、“势”三者糅合为一,又吸收道家思想,将法治理论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