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指某种影响力和支配力,它分为社会权力和国家权力两大类;狭义的权力指国家权力,即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阶级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统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种组织性支配力。权力主体是占有或行使权力的个人或团体。
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或模拟化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或认定。权利一般包括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神册现的可唤好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
权力和权利的主要区别在于:权力具支配力,在实现与占有、控制中处于支配地位;权利只具体现在主张与实现占,具有主导地位,是实现利益的一起力量。
董事会在公司中,既有权利机构的特征,又有权力机构的特征,针对不同的时机(场合)与相对体来体现权利或权力的特征。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或针对总经理或公司内部而言就行使权力(有权利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而针对股东大会或企业外部力量时则是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六条 ……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游链宏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