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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服特征

明朝官服特征

明代袍的颜色,是分等级的。一至四品官穿绯色(大红),五至七品官用青色,八品以下用绿色。官袍圆团花纹直径的大小也区分等级,一品用大独科花,直径五寸;以下品级用品,随品级大小而缩小。 袍的补子,也依照官阶的大小有一定的图像: 一、公、侯、驸马、伯用麒麟补、白泽补(白泽、麒麟,是神话动物或古代绝种的动物)。 二、文官,一品画仙鹤的补子。二品画锦鸡。三品画孔雀。四品画云雁。五品画白鹇。六品画鹭鸶。七品画鸂鸂。八品画黄鹂。九品画鹌鹑。杂职画练鹊。风宪官画懈廌。 三、武官,一品、二品画狮子。三品、四品画虎豹。五品画熊罴。六品画彪。七品也画彪。八品画犀牛。九品画海马。 一、二品官服补子实物 - 明代官袍圆团纹,除了龙团纹,还有蟒衣(四个爪的龙)、飞鱼(有翅膀和鱼尾巴的龙)和斗牛(头上有两只弯角的龙),以及麒麟的纹路,穿这一些花纹大红袍的人,都是一、二品到公、侯、伯、驸马以上的高官。 官服补子实物 明代官像画保存了当代的官服艺术形式。明朝传至今日的官服,几乎荡然无存,少数从墓穴挖出来的几件,也是破损腐朽变色了。而官像画里的服饰鞋帽,色彩鲜艳,配件齐全,加上写实的人物表情,可说是纪录了明代近三百年历史的官样服装秀,也提供学术研究、古装戏、现代的服饰造形设计良好的参考 明代的官像画服饰,验证了文献记载的史实,并补充文字叙述的抽象和不足,我们从许多官像画的服饰实例中,可以发现几种特色: 一、冠帽方面:可看出官方规定格式,只是原则上的条件宣告,样式也是多采多姿富於变化的。古人与现代人都注重头围身段、个性气质的整体表现,除了大小的自然改变外,男生冠帽的配饰,如帽缘中间玉饰的形状、雕花、大小、镶边都不太一样。女生冠钗细件的形式花样,更是多采多姿,翠博山(翠盖)、金凤(金翟)、珠翠翟、珠滴、宝钿;三博鬓(皇后才有)、珠牌(挑珠排、挑排结子)、珠翠云片、冠缘设计,乃至发形、耳饰、胸针等,都有极丰富的变化内容,这显示出古代手工社会,注重冠埋宴帽艺术表现,以及个人美感风格造形的品味。 7a9">:~ vVtkB$]L 由官家妇女装扮的华丽,也可看出先生对太太的疼惜与尊重,女生爱美、艺术要求的天份,就在凤冠上展露。也有一些女官像没有戴凤冠,只插几个头钗,可能是官便装,或早期凤冠还未形成制式、流行,也有可能跟官位大小有关系。 二、衣服方面:颜色的表现上,可能并不如官方规定的:一汪液洞至四品官用大红色,五至七品用青色,八品以下用绿色。一般官便服都以暗蓝色、天青色居多,也有绿色。而戴官帽的官服,则以大红色常见,如我们在古装戏看到中进士或状元的人,都穿大红色官服,然而依照官阶,进士、状元是七品官,然而依照官阶,进士、状元是七品官,应该穿青色官服,大概是中国人比较喜欢红色的喜气洋洋,就并不完全照规定穿著了。而官家妇女更以红色官服较多,所以,我们称女生的刺绣、手工艺叫「女红」,是有民族文化特格特色的。 明代官服的纤绣花样纹图也颇多变化。有人说只有皇帝才能穿五爪金龙的龙袍,然而明朝留传下来的「李贞写真像」中,李贞就穿著五爪金龙的龙袍。官太太也有穿龙袍的,但可能都是比较大的官妇人。   服饰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最集中的体现,也是一个社会和时代进化的晴雨表。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明朝中后期的服饰从生产、供销到消费诸环节都发生了与传统生活方式迥乎不同的异动倾向,呈现出鲜明的文化特征,本文试就此略作探析。   一、僭礼越制的突破性   服饰不仅仅具有穿着打扮的实用价值,在封建社会还是一个人社会地位、贵贱尊卑的标志。早在战国时代,荀子就提倡“衣服有制,宫室有度”(《荀子·王制》),西汉时贾谊又详细阐述了“奇服文章以等上下而差贵贱”(《新书》卷1)的意义,因此这个原则一直根深蒂固萦结于历代帝王的思想之中,“易冠服”几乎成了每一个创业继统之君安邦定国最重要的政治措施之一。所谓“一代之兴,必有一代冠服之制”, [1]其文化意蕴就正在此。   洪武元年(1386)二月,明太祖困枯朱元璋立国伊始,就下了一道“悉命复衣冠如唐制”的诏令,对全国官民百姓衣冠服饰的形制、质地和颜色都作了严格规定:士民皆束发顶,官则乌纱帽、圆领袍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不得用黄、玄;乐工冠青卍字顶巾,系红绿帛带;士庶妻首饰许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银,服浅色,团衫用丝、绫罗、绸绢;其乐妓则戴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庶民妻同   两年后朱元璋觉得四带巾不尽完善,“复制四方平定巾颁行天下,令士人吏民咸如式制服之”[3];又令“男女衣服并不得用金绣锦绮丝绫罗,止用绸绢素纱,首饰、钏镯不得用金玉珠翠,止用银,靴不得裁制花样、金钱装饰,违者罪之”[4]。洪武五年(1372),“令民间妇人礼服惟紫,不得金绣,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洪武六年(1373),“令庶人巾环不得用金玉、玛瑙、珊瑚、琥珀,(官吏)未入流品者同;庶人帽不得用顶,帽珠止许水晶、香木”[5]。为了确保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洪武十三年(1380)颁布的《大明律》特设“服舍违式”条,对于越级使用服饰的行为作出严厉惩处:“若常服僭用锦绮、丝、绫罗、彩绣……及将大红销金制为帐幔、被褥之类,妇女僭用金绣闪色衣服、金宝、首饰、镯钏及用珍珠绿缀,衣履并结成补子盖额缨络等件,倡伎僭用金首饰镯钏者,事发,各问以应得之罪(按即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叙,无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长),服饰器用等物并追入官。”[6]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又作了一次较大的调整,并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至此,明代服饰制度基本成型,其规定之严密,范围之广泛,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   这里之所以不厌其烦地交待朱元璋的服饰制度,是因为这些繁缛苛刻的规章建构起了明初等级森严的政治体系,建构起了尊卑有序贵贱分明的服饰文化氛围:国朝士女服饰,皆有定制。洪武时律令严明,人遵画一之法。[7]大明国有其制,不独农工商不敢混冒;虽官为郡丞郡,非正途出身亦不敢服(儒服。   其便服,自职官大僚而下至于生员,俱戴四角方巾,服各色花素绸纱绫缎道袍。其华而雅重者,冬用大绒茧绸,夏用细葛,庶民莫敢效也;其朴素者,冬用紫花细布或白布为袍,隶人不敢拟也……其市井富民,亦有服纱绸绫罗者,然色必青黑,不敢从新艳也   这种文化氛围的突出特征是单调、保守、拘谨、呆板,而明朝中后期服饰的“去朴从艳”、“僭拟无涯”,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明初以来的礼法道德秩序,则是其最重大的社会意义所在。   自明中叶以降,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富商大贾不再甘于礼制的约束,凭藉财势恣意享乐,一掷千金在所不惜,从而带动了整个社会风尚的嬗变。这股风潮滥觞于成化时期,如湖北安陆府在成、弘以前,“俗椎鲁少机械”,“衣无绮纨之饰”,此后则“声名渐辟,文物转盛,生齿繁多,机心猬起” ================================================================ “男子惟绸布土缣,富者间衣文绮,以袭以布,谓之衬衣,士非达官,员领不得辄用丝,女子服饰视贫富以为艳朴” 高帽大袖,履舄无等,妇女高髻长衣短裳,珠绮之饰颇侈僭”家居多素练衣、缁布冠,即诸生以文学名者,亦白袍青履游行市中,庶氓之家则用羊肠葛及太仓本色布,此二物价谦而质素,故人人用之,其风俗俭薄如此” 羊肠葛、本色布者,久不鬻于市,以其无人服之也。至于驵会庸流、幺么贱品,亦带方头巾,莫知厉禁。 明朝中后期服饰的变迁,大抵说来,质地由低廉朴素转向高贵华丽,颜色由浅淡单调转向鲜艳纷繁,式样由规整刻板转向新奇复杂,而且变换周期短促,极力追求时髦,日新月异,令人目不暇接,成为中国古代服饰史上最丰富多彩的发展时期。  以河南太康县为例,“国初时衣衫褶前七后八,弘治间上长下短褶多;正德初上短下长三分之一,士夫多中停,冠则平顶,高尺余,士夫不减八九寸;嘉靖初服上长下短似弘治时,市井少年帽尖长,俗云边鼓帽。弘治间妇女衣衫仅掩裙腰,富者用罗绫纱绢,织金彩通袖,裙用金彩膝,髻高寸余;正德间衣衫渐大,裙褶渐多,衫唯用金彩补子,髻渐高;嘉靖初衣衫大至膝,裙短褶多,髻高如官帽,皆铁丝胎,高六七寸,口周尺二三寸余”[39]。同时的福建建宁县,“男饰皆瓦笼帽,衣履皆丝,时改新样;女饰衣锦绮,被珠翠,黄金横带,动如命妇夫人”[40]。   万历初年的南直隶通州,“衣长,裙阔,领宽,腰细,倏忽变异,号为时样”[21]。尤其是东南都会南京,在这方面非常突出,“殊形诡制,日异月新”。仅一小小的头巾,就有汉巾、晋巾、唐巾、诸葛巾、纯阳巾、东坡巾、阳明巾、九华巾、玉台巾、逍遥巾、华阳巾、四开巾、勇巾等名目,质地则有帽罗、纬罗、漆纱、马尾纱、龙鳞纱等品种,“至以马尾织为巾,又有瓦楞、单丝、双丝之异,于是首服之侈汰,至今日极矣”;鞋子在以前只有云履、素履,万历时又有了方头短脸、鞋、罗汉革及、僧鞋等样式,“其跟益务为浅薄,至拖曳而后成步,其色则红紫黄绿亡所不有”[41]。而范濂(1540-?)根据亲身经历记载松江的服饰变迁,既显得真实可信,且可见其追逐时髦的势头似乎更在南京之上:余始为诸生,见朋辈戴桥梁绒线巾,春元戴金线巾,缙绅戴忠靖巾。自后以为烦,俗易高士巾、素方巾,复变为唐巾、晋巾、汉巾、褊巾。丙戌(万历十四年,1586)以来,皆用不唐不晋之巾……今又有马尾罗巾、高淳罗巾。男人衣服,予弱冠时,皆用细练裙褶,老者上长下短,少者上短下长,自后渐易两平,其式即皂隶所穿冬暖夏凉之服,盖胡制也。后改阳明衣、十八学士衣、二十四气衣,皆以练为度,亦不多见。隆、万以来,皆用道袍,而古者皆用阳明衣,乃其心好异,非好古也。绫绢花样,初尚宋锦,后尚唐汉锦、晋锦,今皆用千钟粟倭锦、芙蓉锦大花样,名四朵头,视汉唐诸锦,皆称厌物矣。罗·初尚暖罗、水围罗,今皆用湖罗、马尾罗、绮罗,而水围罗又下矣。其他纱绸,更易不可胜计   这里提到的忠靖巾,即忠静冠,系嘉靖七年(1528)特定的官员燕居冠戴,京官则七品以上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国子监、行人司,地方则各省方面官及府州县官才有资格使用,武官限都督以上,其余人等不得滥用。但是“嘉靖末年以至隆、万两朝,深衣大带,忠靖、进士等冠,唯意制用……朝家也曾设禁,士民全不知警”[42]。北直隶广平府也是“忠静之制,杂流、武弁、驿递、仓散等官皆僭之,而儒生、学子羡其美观,加以金云,名曰凌云巾”[34]。至于上文涉及的瓦笼马宗帽,又称瓦楞帽或瓦楞马宗帽,以马牛尾编结而成,范濂也记载了它在松江地区的流变:“瓦楞马宗帽,在嘉靖初年惟生员始戴,至二十年外,则富民用之,然亦仅见一二,价甚腾贵……万历以来,不论贫富皆用马宗,价亦甚贱,有四五钱、七八钱者。”[23]而万历中叶浙江海宁县的瓦楞帽仅“所值一二钱,虽丐者亦用”[43],逐渐走向普及化。   在这股追逐时髦的潮流中,有三种文化事象值得大书特写:一曰地域中心。以苏州为代表的吴中地区,由于得天独厚的经济条件,服饰最为新潮,引起周围地区乃至全国各地的关注,遂成为时代风尚播布的策源地。时人谓苏州“善操海内上下进退之权,苏人以为雅者,则四方随之而雅,俗者,则随而俗之” [44];“吴俗习奢华,乐奇异,人情皆观赴焉。吴制服而华,以为非是弗文也……四方重吴服,而吴益工于服”[45],以至于有“吴俗奢靡为天下最”的说法。这种地域扩散性对于明朝中后期服饰的变迁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促使全社会热衷穿着,刻意打扮,把中国古代服饰文化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二曰名人效应。古代名人多是一些风流雅致的士大夫,知识渊博,见闻淹洽,而且拥有特殊的身份和地位,生活上比较考究,往往想方设法追求较多的物质和精神享受,所以很容易引起一般市民的崇尚。如著名文学家陈继儒(1558-1639,号眉公)惯于标新立异,“每事好制新样,人辄效法”,他所制戴的头巾被当时人称为“眉公巾”[46]。著名书画家董其昌(1555-1636)在服装式样日新月异的形势下,别出心裁地穿起了一种用松江紫花布缝制的道袍,这种衣服本是当地的“送终之服”,但因为他是名人,人们非但不以为怪,反争起模仿,“一月而变国俗”,致使“布价骤高” 这种对名人的仿效也促使明朝后期的服饰不断翻新,精益求精。   三曰妇女优势。古代妇女由于社交活动相对较少,抛头露头的机会一般不多,封建政府的清规戒律对她们的约束往往不易凑效,这就使得妇女服饰的争奇斗妍具有一种天然的优势,而且往往不顾经济实力,竟尚虚荣。时称“俗尚日奢,妇女尤甚,家才担石,已贸绮罗,积未锱铢,先营珠翠”[48],“男子僭于外,法可以禁止,妇女僭于内,禁有所不及,故移风易俗,于此尤难。原其始,大约起于缙绅之家,而婢妾效之,寝假而及于亲戚,以逮邻里。   富豪始以创起为奇,后以过前为丽,得之者不以为僭而以为荣,不得者不以为安而以为耻。或中人之产,营一饰而不足;或卒岁之资,制一裳而无余,遂成流风,殆不可复”[37]。这种风气的感染性极强,从南到北都普遍存在。   北直隶隆庆州“士民竟以华服相夸耀,乡间妇女亦好为华饰”[49]。南京妇女服饰,“在首者翟冠,七品命妇服之,古谓之副,又曰‘步摇’。其常服:戴于发者,或以金银丝,或(以)马尾,或以纱;帽之有冠,有丫髻,有云髻,俗或曰‘假髻’”[50]。服装程式也很难墨守陈规,时间稍长就被淘汰,万历初年犹十余年一变,万历中叶就缩短为两三年一变,“而首髻之大小高低,衣袂之宽狭修短,花钿之样式,渲染之颜色,鬓发之饰,履綦之工,无不变易”[51]。   至于松江妇女服饰的变迁则更为复杂,范濂记载说:妇人头髻,在隆庆初年,皆尚员褊,顶用宝花,谓之挑心,两边用捧鬓,后用满冠倒插,两耳用宝嵌大,年少者用头木匝,缀以团花方块,身穿裙袄,袄用大袖员领,裙有销金拖。自后翻出挑尖顶髻、鹅胆心髻,渐见长员,并去前饰,皆尚雅装。梳头如男人直罗,不用分发,蝶鬓髻皆后垂,又名堕马髻,旁插金玉梅花一二支,前用金绞丝灯笼簪,两边西番莲俏簪,插二三对,发股中用犀玉大簪,横贯一二支,后用点翠卷荷一朵,旁加翠花一朵,大如手掌,装缀明珠数颗,谓之鬓边花,插两鬓边,又谓之飘枝花。耳用珠嵌金玉丁香,衣用三领窄袖,长三尺余,如男人穿褶,仅露裙二三寸。梅条裙拖、膝裤拖,初尚刻丝,又尚本色,尚画,尚插绣,尚推纱,近又尚大红绿绣,如藕莲裙之类,而披风、便服,并其梅条去之矣。包头不问老幼皆用,万历十年内,暑天犹尚马宗头箍,今皆易纱包头,春秋用熟湖罗,初尚阔,今又渐窄……以包头不能束发,内加细黑马宗网巾,此又梳装一幻,而闻风效尤者皆称便矣。 [23]   其形色之诡异,名目之繁多,变换之迅速,并不亚于现代商品社会,明朝中后期服饰之追逐时髦的风尚于此可见。   松江妇女服饰男式化反映了明朝中后期男女服饰漫无区别的社会现象,与此相适应,有的地方则出现了男人服装女式化的风气:“嘉靖末年以至隆、万两朝……富贵公子衣色大类女妆,巾式诡异难辨。”[42]浙江桐乡县“自丁酉(万历二十五年,1597)至丁未(万历三十五年,1607),若辈皆好穿丝绸绉纱湖罗,且色染大类妇人”,“东南郡邑凡生员、读书人家有力者,尽为妇人红紫之服”。于是有冬烘先生套改唐诗来讥刺说:“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52]崇祯时浙江乌程县也颇为“佻达少年以红紫为奇服” [53]。这种“厌常喜新,去朴从艳”的行为,表明当时人们追逐时髦的风尚达到了极点,他们已不再仅仅满足于服装式样的更换和用料的华美,而千方百计寻求更加新奇怪异的刺激。甚至连偏远的四川洪雅县也是“妇女好为艳妆,髻尚挺心,两袖广长,衫几曳地;男子则士冠方巾,余为瓦棱帽,市井之人多以麻布为之,谓之凉帽,与有丧得同” [53],虽然怪诞离奇,却被奉为时尚。浙江湖州一带,“以前富贵家女妆止重金宝,今仍制巧样,金宝却束之不用,别用珠翠珊瑚奇巧等物标新立异,独出心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