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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第一次如何提取?需要甚么资料?

住房公积金第一次如何提取?需要甚么资料?

根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不同,那么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同的。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递交材料即可。购房公积金提取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友咐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孙判件及复印件一份(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注:职工本人需到场在“提取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公积金汇入个人还款帐户)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公积金提取1、《突发事件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医院的诊断证明;b、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c、其他重大疾病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7、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c、家庭收入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好凯纯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