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象徵意义: 葡萄牙殖民时期的旗帜 澳门市政厅旗帜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底色为绿色,图案包括五星、莲花、大桥和海水。 五星概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相呼应,表示澳门已经回归中国而成为其中一个特区。莲花是澳门的象征,白色莲花有纯洁清廉的意思,代表澳门是一个清廉的城市。当中3片花瓣代表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这3个组成澳门特区的地方。大桥和海水代表澳门的自然环境。 另外,澳门区旗上的绿色在色板上是没有的,要特别调出来。因此这种绿色称为澳门绿。和香港区旗一样,澳门区旗的式样在回归后也做出过必要的技术调整,因此与1993年公布的式样稍有出入。在1998年至1999年左右,有关当局为澳门区旗、区徽进行标准化工作时,修改成了现在的式样。修改后的区旗,主要把莲花底部和大桥原来的直线变成更圆滑流郑液线的圆弧设计,放大4颗小星,并加强了海水线条距离远近的粗细变化。 不过,旧版的区旗仍然可在网络上找到,而且很少人会注意到旧版和喊帆物经调整后正式版本的分别。但在任何情况下,旧版的区旗都不再是标准的设计,因此不应该使用。 回归中国前,澳门曾出现过一面葡属澳门旗帜(见右图);1935年9月14日第8098号训令授予澳门地区使用“殖民地盾徽”形徽章的权利。而当时澳门的市政区也有自己的旗帜,即澳门市政厅旗帜和由海岛市市政厅旗帜。在一般国际场合上,澳门代表的旗帜皆使用澳门市政厅旗帜,政权移交时亦采用了这旗帜。此旗是由两个天使守护葡萄牙国盾,下方印有Cidade do Nome de Deus de Macau, N�0�0o há outra mais Leal(天主之名之城-澳门-无此至忠诚)的白色带子所组成的蓝色旗帜。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象徵意义: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呈圆轿旁形,徽面由绿色环形窄边、文字区外圈、绿色由内圆及五星、莲花、大桥、海水这一组图案组成,外圈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葡文“澳门”字样,中间的图案寓意与区旗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