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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会计分录

耕地占用税会计分录

耕地占用税会计分录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耕地占用税山祥税率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每平方米5~50元。在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省、自治逗耐搏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第1条确定的适用税额的50%。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适用税额亩困加按150%征收。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