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署名。民国年间置,属盐务总局,设在各产盐区域,掌征收盐税等事,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下设总务、产销、税警三科,并根据事务的繁简设科员、技术员。
盐务的解释 指经管有关食盐的事务。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 平叔 称停减盐务所由,收其粮课,一岁尚得十万贯文。” 清 魏源 筹海篇四:“漕务、盐务、边务皆日困一日矣。” 阿英 盐乡杂信八:“盐务机关,在以前有‘场公署’,现在是改为了‘秤放局’。”
专职道员名。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管理盐政,唯四川省设盐茶道,管理盐政、茶叶和马政,亦称盐茶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