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高速公路不收费,只有7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是免费的。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者卜衡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决定自2012年国庆长假开始,对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法定节弊轮假日及其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最后一天24:00结束。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行驶普通收费公路的车辆只要在第一天00:00至最后一天24:00之间通过收费站,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只要在第一天00:00至最后一天24:00之间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都可以享受免费政策。
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在是否设置专用通道、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等作出不同的规定,首做在保障交通顺畅方面也各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