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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构怎么填写

发证机构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你将对备哪脊应的证书带上,上面一般都写着发证机构的。没直接写明发证机构的,就将盖章机构写上。

法律依据:《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

第四条 许可证局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签发国家重点管理商品的许可证。各特办、各地方发证机构(以下简称各发证机构)受许可证局委托负责签发授权范围内部分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其发证业务接受许可证局的管理和指导,对许可证局负责。

第五条 许可证局根据商务部对许可证管理的宏观要求,按照方便企业、减少机构重叠的原则,研究制定发证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第六条 地方发证机构原则上应与地方缓世配额管理部门在机构或人员上实行分离。发证机构设置及其工作人员配备由地方外经贸委(厅、局)负责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调整或分离。

第七条 地方设立发证机构的原则及条件:

原则上一个省级行政区设立一个发证机构。地方设立发证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有一定的发证工作量。

(二)配置计算机等发证专用设备,并实行了统一的网络化管理。

(三)配备有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熟悉仿渗外经贸方针、政策、许可证管理规章制度、签证规范的专职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