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的基本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退休、失业人员管理,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美化、卫生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
2、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居民的社会服务工作,发展志愿者队伍。开展群众性的互助、互济工作。
3、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提倡科学文化,反对封建迷信,教育居民增强社会意识、参与意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代表居民对政法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督评议,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及时向上级有带手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建议。
居委会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1、组织作用。在社区服务当中,组织作用突出体现在:
一是组织和动员居民参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法律、安全等社区公共服务,尤其是要组织动员居民参与治安维护,协助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和社区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定期组织征求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向政府反映,促进社区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是通过组织召开居民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涉及居民利饥旅益的重大问题共同讨论决定,共同协商、解决社区问题,需由政府解决的,提请政府研究解决。
四是组织动员驻社区单位和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倡导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对社区困难群体实行辅助性生活救助,实现居民间的自助与互助。
五是组织、管理和引导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和个人依法有序开展社区服务。
2、协调作用。
一是作为社区成员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通过“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在政府和社区成员(包括社区民间组织与社区居民)之间起到协调作用,既要协助政府做好有关社区服务,又要把居民的要求、呼声向政府反映,成为居民的代言人。
二是对不同社区民间组织之间活动的开展在场地、内容、组织和时间等方面进行协调,提供便利,使之有序开展。
三是在社区民间组织和社区居民烂行凳之间进行协调。
四是协调、调解邻里纠纷,促进居民之间的团结与和睦相处。五是协调处理好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之间的关系。
3、监督作用。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居委会本身要对社区服务进行监督,对政府各部门履行职责、解决社区问题的情况进行监督,也监督社区民间组织提供的各类公益服务,另一方面牵头组织社区居民监督评议社区民间组织工作和政府进社区的公共服务工作。
当前,迫切需要做的就是要制定各类社区服务行业标准和民间组织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反映社区服务设施、服务管理、居民需求及满意程度等有关信息的采集以及工作评估体系,便于监督管理,利于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