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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的维和行动有哪些

联合国于1948年首次尝试维和手段,在中东地区设立了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自1948年至今,联合国总共采取了60个维持和平行动,其中自1988年迄今已有47个。例如:

1、联合国苏丹特派团

任务为:支持执行各方签署的《全面和平协定》;在其能力范围以及部署地区内,协助和协调难民与境内流离失所者自愿回返和人道主义援助;协助排雷行动部门各方等。

2、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安理会于2004年2月27日通过第1528号(2004)决议,决定自2004年4月4日起设立维和特派团 - 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科行动),任期最初为十二个月。并决定在该丛尘慎日结束于2003年5月建立的政治特派团 - 联合国科特迪瓦特派团(联科特派团),并将其授权移交联科行动。

3、联合国海地稳定特 编辑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在确定海地局势继续对该区域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后,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根据其2004年4月30日第1542号决议,决定建立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联海稳定团),并要求2004年6月1日起将2004年2月安全理事会授权的多国临时部队(临时部队)的权力移交联海稳定团。

4、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

联塞部队成立于1964年,目的是防止希腊族塞浦路斯人(希族塞人)与土耳其族塞浦路斯人(土族塞人)之间再度发生战事。在1974年的敌对行动之后,扩大了该部队的职责范围。联塞部队目前仍驻留该岛,以便监督停火线,维持缓冲区并从事人道主义活动。

5、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

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1978年3月15日,以色列以打击巴勒斯坦游击队为借口,首次入侵黎巴嫩,并占领了黎南部地区。联合国安理会3月19日通过第425号决议,决定向黎南地区派驻4000人的联合国临时部队。2018年8月30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2433号决议,批准将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联黎部队)的任期延长至2019年8月底。 

联合国的维和行动有哪些

中国维和行动

1992年4月,中国第一支“蓝盔”部队——军事工程大队赴柬埔寨执行任务。1997 年5月,中国表示原则同意参加联合国“维和待命安排”。1999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派遣维和警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2000年1月渗敬,中国首次派遣15 名民事警察到东帝汶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2001年12月,中国正式成立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统一协调和管理中国军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工作。 

2002年1月,中国正式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一级待命安排机制(一级待命机制规定所派遣人员和装备必须90天内部署完毕;二级为60天;三级为30 天),并准备在适当时候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工程、医疗、运输等后勤保障分队,兄老可提供1个联合国标准工程营、1个联合国标准医疗分队、2个联合国标准运输连。

2003年4月,中国首次派遣一支由175人的工兵连和43人的医疗分队组成的维和部队赴刚果(金)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并于同年12月顺利组织了第一次轮换。第二批维和部队官兵在为期8个月的维和行动中,圆满完成了联合国赋予的各项任务。依照联合国有关维和行动的规定,中国决定派遣第三批赴刚果(金)的维和部队,将第二批官兵轮换回国。

2004年9月,联合国授予中国赴利比里亚维和部队全体官兵“和平荣誉勋章”。 2004年10月17日凌晨,中国维和警察防暴队95人乘联合国专机,前往海地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这是中国第一支赴国外执行维和任务的防暴队伍。

截至 2010年1月,中国共向亚洲、欧洲、非洲和美洲的7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1569人次.,截至 2010年1月仍有190名中国维和警察在东帝汶、利比里亚、苏丹和海地4个任务区执行任务。 4名驻东帝汶中国维和民警荣获联合国勋章 19名中国驻科索沃维和警察获联合国维和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