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沙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沙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沙县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本县城区居民户口,且自申请之日满三周年。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拦侍清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简前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谈昌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