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个悲剧。
一名学生,因为午休错过了高考外语的时间。
家长却不依不饶说学校方有责任。
学校方说,我们的收费仅包含食宿,没有提醒的义务。
其实归根结底在于这个学生的学习责任心不强。仿佛明胡高考是别人强加给他的。
这个孩子先前比较调皮,所以他的家长把他送到了另外一所收费比较高的学校。
而当天带队的老师也说,自己敲过这个孩子的门,但无人问答,也要同一个房间的同学叫过他。但没有叫醒。
这到底是谁的过错呢?说到底就是这个孩子自己耽误了时间。
一个学习责任心不强的孩子,高考这样的大事可以睡过头。一个善于推卸责任的家长,将孩子的误考推给了学校。其实我觉得这是一个教训。
这不是对学校的教训。这是针对这个孩子及其家长的。
错过了,这一年还有来临。这种学习和工作态度,如果不纠正,不从根源上找出问题来,踏上社会,只怕要出更大的祸事。
学生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觉得自己的孩子永远是个宝贝。
可是高三的学生都是成年人,可惜这个成年人没有学会对自己负责。不是依赖家长,就激槐拦是依赖学校。这种孩子气的成明拦长,耽误的只会是他自己。
从理智的角度上来讲,学校是没有尽到最终提醒的义务。但是过错也不大。
最大的责任还是孩子自身。也许买一年的教训,终身受益。只是他护犊子心切的母亲,未必给他这样一个成长反思的机会。
都是别人的错。家长这样的言传身教,这个子女的将来成长之路其漫漫遥远。
这是我的观点,感谢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