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的出租车是在2005年12月1日开始打表计费的。
赣州市中心城区出租车早在2005年12月1日就开始实行统一打表计费,但当地媒体多次暗访,还是屡屡碰到出租车不打表的现象。
出租车,供人临时雇佣的汽车,多按里程或时间收费。台湾称作计程车,湖南、广东及港澳地区称为的士,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一带则称为德士,上海称作差头(cādǒu)出租车英文taxi为taximeter之略称,即为计程表或里程计。
基本信息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乘坐出姿乱租车也是要花钱的。在早些时候,出租车司机根据估计的路途距离来收取车费。但到19世纪晚期,有人发明了可自动测量祥册塌车辆实际行进距离的计程器(taximeter),这个单词取自法语里的taxe和metre(相当于英语的tariff和meter)。
“打的”这个词语并不是现代汉语中本来就有的词语,而是源自粤语。出租车在经济比较发达的香港和广东地区较早出现,于是粤语中也就相应地有了“搭的士”谨圆的说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租车这一新事物也成为内地社会生活的需要,“搭的士”的说法就传到了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