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 相结合的格局。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 理 部 门 依 照 《安全生产 法 》,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岩租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 理 部 门 依 照 《安全生产法》,对 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扩展资料:
综合监管主要是指监管的行业是多个,而不像环保部门只管环境,交通部门只管交通。安监的综合监管裤链比如:化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建筑等等。根据《安全生产法》,安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法》赋予了行业部门粗纯兆的行业监管权力。行业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所管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享有检查权、处理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监部门和其他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
参考资料:新安全生产法-地方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