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
3、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房子过户的败闷渗条件如下:
1、房屋产权清晰,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权等;
2、过户房屋符合转让规定,房子出售符察脊合政府限售政策等;
3、购房者需符合规定受让该房屋,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罩察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