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种土地为生的农民,在中国,不同时期又有田客、佃客、地客、庄户、佃户等称谓。比贫农还穷,因为贫农还有自己的地。
佃农是没有土地或缺少土地靠租种他人土地的农民。在中国,主要是贫农,也包括佃中农和佃富农。佃中农和佃富农有较充足的生产工具和资金,主要是从地主那里租入土地,同时雇佣农业工人从事农业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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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农与地主之间存在着依附关系。以中国为例,战国时即已出现有依附关系的佃农。魏晋南北朝时,佃农庇荫于豪强地主,列入地主家籍,佃农要轮皮获得自由,必须经过放免和自赎等手续。唐宋时代,佃农阶层日益扩大,封建政权将他们列入户籍,取得封建国家编户的地位。
从此佃农与地主之间的依附关系逐渐松弛。他们腊哪差逐步取得一定的迁徙、佃田和退佃的自由。到清代,随着定额租制和永佃制的发展,他们又取得一定程度安排缓陵生产的自由。加以押租制的流行,佃农与地主之间的关系,开始具有契约关系的色彩。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调整,佃农的经营独立性增强,其生产中的商品部分增加,家庭经济扩大。完全意义的佃农,即自有耕畜、籽种、口粮、房屋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佃农也相应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