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琵琶是明朝发明的一种酷刑,差运主要在锦衣卫和东厂使用。被使用者痛饥仿苦万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生不如死,最后皮肉慢慢绽开,划裂,既痒又疼。
将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脚,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
历史记载:
诏狱用刑极酷,到了非人类所能想像的程度。凡是锦衣卫和东西厂所抓获烂庆纤的重要罪犯嫌疑人,都要先下到诏狱着实拷问一番,而拷问的刑具就有十八种之多。
扩展资料:
酷刑刑具类型:
械刑:“坚木为之,长尺五寸,涧四寸许,中凿两孔着臂上,虽受刑时亦不脱,入狱则否。”
意思:械刑的刑具是用坚硬的木材做成,长一尺五寸、宽约四寸,中间凿两孔,固定在犯人的手臂上,无论如何受刑,犯人也无法挣脱,饱尝着痛苦。
镣刑:“铁为之,即锒铛也。长五六尺,盘左足上,以右足受刑,不便故也。”
意思:镣刑刑具则是铁制的,也称“锒铛”,长约五六尺,盘在犯人左脚上固定,然后,锦衣卫在犯人右脚上用刑。
棍刑:“削杨榆条为之。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大如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以绳急束其腰,二人踏绳之两端,使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足,一人负之背,立使不得伸缩。”
意思:棍刑的刑具是把杨树和榆树树条削成的,长五尺,弯曲如匕首,执手处有人的小指那么大,着肉处直径八九分,用棍施刑时,先用绳子束紧犯人的腰部,两名卫士踩着绳子的两端,使犯人无法躲避,这才用刑。
拶刑:“杨木为之。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拶者起跪,以索力束木之两端,随以棍左右敲之,使拶上下,则加痛。”
意思: 拶刑的刑具是用杨木做的,长一尺有余,直径约四五分,是一种夹手指的刑具。每当用拶子施刑时,两名卫士挟着犯人,用细绳锁紧犯人的手,其他人用硬棍左右敲击,使拶子上下夹紧,犯人痛不欲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酷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弹琵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