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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6、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团缺塌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7、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8、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9、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10、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1、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衍生问题:公民和人民区别是什么?公民和人民在我国的区别主要有二:首先,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其次,公民比人民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依扮兄法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公民和人民基本上是一致的,两者只是概念上的区别,人民是政治上的概塌圆念,而公民是属于法律上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