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 总原则. 1.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竖前要制度。.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陪纤虚给退役金。.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3.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
中文名: 军队转业芦燃干部安置政策规定
对象: 军队转业干部
文件属性: 安置政策
文号: 中发3号
颁布机构: 人事局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