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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的区别具体如下:1、性质不同。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2、形式不同。确立企业重整立法的现实意义及应采取的立法原则;破产重组指的是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法在债务人现有财产的范围内,实现多数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分配和债务了结;3、作用不同。破产重整制度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闹升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物弯神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罩亏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