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时间每个地方和每年的规定都是不同的。
1、用人单位已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签订扣缴税费协议的,用人单位只需于每年的征缴期内(每年8月至10月)在扣税账户存足款项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中升山统一扣缴。
2、
未签订扣缴税费协议的,用人单位须于征缴期内(每年8月至10月)持残笑早疾人就业年审机构发出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费卖中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时间每个地方和每年的规定都是不同的。
1、用人单位已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签订扣缴税费协议的,用人单位只需于每年的征缴期内(每年8月至10月)在扣税账户存足款项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中升山统一扣缴。
2、
未签订扣缴税费协议的,用人单位须于征缴期内(每年8月至10月)持残笑早疾人就业年审机构发出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费卖中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