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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的机构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成立于1999年1月1日,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的派出机构,级别为正厅局级。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与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合署办公。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主要职责是:负责在全省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运颤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分析研究全省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防范化解全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管理全省金融统计、征信管理、货币发行、支付结算、国库、反洗钱及外汇、外债、国际收支业务等。

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反洗钱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组织部)、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国际收支处(综合业务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外汇检查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群工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团委、工会办公室、营业部、清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票据结算中心、集中采购中心、钱币博物馆(钱币秘书处)、基建办公室等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下辖17个县(市)支行,分别是辛集市支行、晋州市支行、深泽县支行、无极县支行、藁城市支行、赵县支行、栾城县支行、正定县支行、新乐市支行、高邑县支行、元氏县首粗支行、赞皇县支行、井陉县支旁芹败行、鹿泉市支行、平山县支行、灵寿县支行、行唐县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的机构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