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3月7日,杭州市车辆限行限号规定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3月25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执行。限行时间、范围和号牌如下:
一、“错峰限行”时段
工作日7∶00—9∶00,16∶30—18∶30两个高峰时段。
二、“错峰限行”范围
1、浙A号牌机动车。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2、非浙A号牌机动车。
上述“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三、“错峰限行”规则
1、浙A号牌机动车。
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具体为:
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2、非浙A号牌机动车。
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3、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限行”限制。
①、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
②、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四、其他规定
1、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
2、春秋旅游旺季期间,西湖风景区实行双休日机动车单双号通行措施,具体由杭州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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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杭州西湖景区周末限号规定
车牌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与公历日单双号不一致的,禁止在实施范围内通行,即小型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在奇数日通行;2、4、6、8、0的,在偶数日通行。
杭州萧山区错峰限行规定
2016年3月28日7时起,萧山进入“错峰限行”时期:
1、“错峰限行”时段
工作日上午7:00-9:00,下午16:30-18:30。
2、“错峰限行”区域
建设四路、通惠路、南秀路、蜀山路、晨晖路、风情大道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架、隧道,除晨晖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限行。
3、“错峰限行”规则
非浙A号牌(含非浙A临时号牌)车辆全号段限行。
4、下列车辆不受限行
①、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
②、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