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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戒毒模式如何构成一个体系


四个戒毒模式如何构成一个体系

摘要构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一体化体系的主要路径与对策推动新时代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多方联动、融合共治、协同推进,着力构建同禁毒治理体系和戒毒基本模式要求相适应的“五全”毒品治理体系,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一体化发展新路子。(一)规范实体运行,构建全环节的戒毒职能协同体系推动戒毒工作一体化建设,需要从顶层设计切入,根据戒毒工作规律和要求,用法律赋予各部门不同的戒毒职能,协调各方力量,建立统一规范的组织管理运行体系,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戒毒工作新格局。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7四个戒毒模式如何构成一个体系构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一体化体系的主要路径与对策推动新时代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多方联动、融合共治、协同推进,着力构建同禁毒治理体系和戒毒基本模式要求相适应的“五全”毒品治理体系,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含手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一体化发展新路子。(一)规范实体运行,构建全环节的戒毒职能协同体系推动戒毒腊携工作一体化建设,需要从顶层设计切入,根据戒毒工作规律和要求,用法律赋谈局嫌予各部门不同的戒毒职能,协调各方力量,建立统一规范的组织管理运行体系,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戒毒工作新格局。一是健全戒毒法律规范。由中央授权国家禁毒委,联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人社部等职能部门,共同起草戒毒工作一体化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工作规范,围绕戒毒合作共建,结合戒毒执行协作、戒码肢蠢毒资源共享、戒毒人才和学术交流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形式加以固化,明确各自在推进戒毒工作一体化格局中地位、迟陪目标、任务和职能,强化刚性举措和体制机制建设,从法律层面建立专门、统一、健全的戒毒工作饥者一体化执行体制,增强戒毒工作一体化执行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推动省内和省际之间的戒毒工作融合发展。二是明晰职能配置定位。各省(市)可依据国家戒毒工作一体化法律规定,通过搏谨完善地方性戒毒法规,进一步明确戒毒工作一体化统筹管理的主导部门激弯、参与部门和戒毒志愿者、公益慈善、社会团体等社会资源的法定职责,实现戒毒民警、戒毒资金、戒毒政策等要素的合理配置,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戒毒措施相互衔接、戒毒资源优化组合、戒毒场所科学布局等突出问题。戒毒工作一体化可由各省司法厅具体负责规划、管理、协调、指导本地区的戒毒工作,推动建立成员单位职能协调机制,理顺强制隔离明银闷戒毒和司法行政后续照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之间的关系。三是搭运塌滑建横向联动平台。各省禁毒委授权本省戒毒管理局设立戒毒工作一体化指导部门,具体负责对后续照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实现戒毒工作“一体化”。通过签署《衫耐戒毒工作社会化联系工作框架协议》,建立戒毒场所与辖地禁毒委、公安、司法、社区、卫生旁腊、财政等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加强戒毒场所与公安、司法、民政、卫生、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搭建联席会议、定期情况通报、动态管控联网等平台。建立诊断评估、联合缉毒、联合帮教等工作协调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确保依法履职。建立戒毒场所会同地方政府禁毒部门指导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有效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共同做好解戒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二)实施动态管控,构建全链条的戒毒措施对接体系按照“五位一体”的戒毒“闭环”管理要求,实行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后续照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自愿戒毒等措施的无缝对接,推动戒毒工作由“分段施举岁工”到“联合作业”的转变。一是与戒毒康复衔接。在省局统筹下,依托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戒毒康复所,实现强制隔离戒毒与戒毒康复的对接。康复所应主动深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加强戒毒康复工作的宣传,全面介绍戒毒康复工作,为有效衔接奠定基础。戒毒所要根据省局设立戒毒康复卜弯条件,有计划地组织戒型答闷毒人员前往康复体验,或对符合条件的、且自愿到康复所接受戒毒康复管理的戒毒人员,签订戒毒康复协议。康复所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工作机制,用好诊断评估杠杆,对考核不达标或出现重大问题者,可退回戒毒所;对提前解戒人员到康复所过渡的人员,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关系,并作为社区康复的特殊形式,一旦违约可重新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对从康复所解除的戒毒人员,要落实跟踪回访机制和劝返召回机制,对存有复吸风险的人员可让其重返康复所继续积聚能量、巩固效果,促进操守保持。二是与后续照管衔接。贯彻执行“前置化、协议化、社会化”的改革要求,完善“关口前移、无缝对接”的照管帮扶机制,神旅羡司法行政后续照管部门、戒毒人员原工作单位及其亲属等可以工作组的身份,提前介入戒毒场所,通过与分管民警和戒毒人员访谈,了解掌握其真实戒治情况,主动做好临解戒人员的帮扶衔接,签订相应的帮教游拍协议书,并在其出所后的第一时间内上门走访,以便及时管控到位。对回归人员要重点建立档案管理、帮扶救助、就业服务、活动宣传等四项机制,特别是在其遇到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扶救助。建立异地衔接制度,推行托管服务模式,完善外地籍吸毒人员管理服务机制镇岩,实现戒毒回归人员管理服务全覆盖。三是与社区戒毒衔接。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简帆洞毒是《禁毒法》明确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采取的最常用、最直接的两种措施。在法律框架内的这两种措施,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定的情形实施相互转化。当社区戒毒人员出现需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定情形时,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当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现需社区戒毒的法定情形时,戒毒所依照《戒毒条例》《司法轿并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拦枯戒毒工作规定》提出戒毒变更建议。四是与社区康复衔接。戒毒所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司法部和国家卫计委《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办法》中的“生理脱毒、身心康复绝斗毁、行为表现、社会环境适应能力”等四个维度,对强制隔离戒毒期满人员的戒毒效果作出评定,并根据不同情形提出是否社区康复的建议。对既符合三部委诊断评估办法中提前解除条件,又符合《禁毒法》的“戒毒情况良好”条件,不需再建议社区康复;对在期满前销毕诊断评估前并备三个维度中有一项或多项指标“不合格”的,或前三个指标虽都“合格”,但社会环境适应能力为“一般”的,应当或必须建议社区康复。要及时与公安机关对接解戒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录入“全国禁毒综合应用管理系统吸毒人员数据库”,公安机关对戒毒所作出的责令社区康复建议执行、文书送达,按规定接收并落实执行措施。对异地戒毒人员实行跨省跨区紧密衔接,消除真空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