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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年检流程

民办非企业年检流程

民办非企业年检流程:1、领取或从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2、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3、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4、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年检材料;5、登记机关作出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互联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三)登记管饥段理机关审烂毁誉查年检材料;(四)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余握书》副本;(三)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