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者在本质上确实有着很大的不同,接下来我将从“议员的来源和选区”、“议员的任期”和“立法权与三权制衡”这三个方面来简单罗列一下,从而用来区分这三者之间的不同!
美国众议院现共435席,基于各州的人口划分选区,并定期侍散参照人口普查结果重划选区,鉴于很多州实在人口稀少,甚至未达到推举1名众议员的选民基数,法律依然保障至少每州有1名代表。美国参议院现共100席,每州均分2席,参议院(Senate)承袭“元老院(Senatus)”之名,其实远比元老院或者英国枝橘上议院更具有政治上的制衡力。虽然目前参议员已经普选产生,但是与早期通过州议会选出相一致,他们既是州代表,也是选民的代表。
众议院议员任期为2年,服务小选区选民,特别在大州尤其明显,加州马林郡(Marin County)就能够单独选出一名联邦众议员。参议院议员任期为6年,天然的州代表,服务全州选民。众议员天生就是人民的喉舌,所以任期很短,以便最大程度与选区民意一致,加之小选区选民对议员要求较高,议员要干的活要做的事反而多。由于任期长(6年,甚至长于一届总统任期老搭氏),两位代表又互不竞争,因而较为稳定,很多想提出自己立法见解或者政治理念的人物更乐于在宽松的参议院提供服务。
众议院是天生的立法机构,体现民意和党派政治,议员随民意而动,归属于各自的党派立场,众议员个人作用有限,很难独立影响立法议程,但仍有义务通过议事规则替所在选区争取权益。由于参议院的学院派特质,加之议员的任期颇有保障,自身机构稳定。参议院也拥有众议院不具备的某些权力,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可能体现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上,总统拥有提名权,而参议院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
最后来看美国国会,它是《美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机构,位于国会大厦。根据1987年《美国宪法》规定,因为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其中立法权力归国会;行政权力归美国总统;司法权力归美国联邦法院。
国会由经直接选举产生的参议院议员与众议院议员组成,每个议员代表其选区内的选民,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国会议员代表整个国家的选民,通过立法来规范政府与人民的行为。 我这样罗列出三者的区别,大家应该都可以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