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按发证日期计算;提交租赁凭证(合同)证明材料的,按照租赁凭证(合同)载明的登记备案日期计算;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按照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计算。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积分不封顶。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社保或经营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申请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的,按在本市缴纳社保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属于经商办企业未缴纳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入股或设立时间计算积分(社保或营业执照二选一即可,社保提交父、母任何一方即可)。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积1分,时间计算到学位申请当年的2013年3月31日为止。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扩展资料: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2013年4月初发出的《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除了深圳户口外,是否拥有学区住房以及在学区租房的年限,是不是独生子女等事项也成了影响孩子入学的重要指标,并且被折算成具体分数进行统一排名。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基础分以申请人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和入户情况为基猛茄运础,分为5种类型,每一类型上下相差5分,其中第一类型最高,为90分,其要求为“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住宅用途商品房,儿童及监护人合法产权在51%以上),儿童入户在该房产,最低的是监护人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居住于其他类型住房 的第五类型,70分。
多种情况可加分。申请人是独生子女与罗湖区不同,可加3分,租房户能提供无房证明的加2分,租房户还可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而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扣费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可以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2013年申请福田区小一或初一学位,家长枝梁可填报三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为居住地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学校录取时先录第一志愿,如全未完成招生计划,再纳晌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填报志愿时,家长必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家长需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接收。同时,27所中小学将实行学位申请房政策,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小学(或初中)的学位,在该小孩上学期间,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该套住房向该学校申请学位。
参考资料:积分入学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