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清朝年间的恭亲王府是之前清朝重臣和珅的府邸,后被赐予恭亲王爱新觉罗·奕欣,之后一直称之为恭亲王府。
清朝首任恭亲王是爱新觉罗·奕欣(1833年1月11日-1898年5月29日),由道光帝生前册封。爱新觉罗·奕欣,是道光帝第四子,是咸丰帝的弟弟。
后加恩和硕恭亲王,世袭罔替。有清以来恭亲王有两人,爱新觉罗·奕欣和其孙傅伟(奕诉其子患天花而死)。
第二点:恭亲王管理事务需要兼职其他差使,才能行使管理权,所很难说恭亲王的爵位能管理什么事情。
1、恭亲王本身是没有管理权利的,
更多只体现皇家地位身份的一种爵位,他仅仅只是一个亲王封号,尤其在清朝,亲王只是有爵位,有厚䘵的身份象征,如象皇五子 爱新觉罗·奕誴(1831—1889年),为惇勤亲王就是一个闲散亲王,没有管理事务的权利。
2、恭亲王如果他要管理事情就必须兼任其他职位。他兼任了什么职位就可以管理相应的事情。
恭亲王爱新觉罗·奕欣能管理什么事务
那就从他被皇帝任命职务开始计。
第一次从政:1853年奉咸丰旨意,恭亲王管理中正殿、武英殿事务。署理领侍卫内大臣,参与京城巡防事宜。在军机处行走,从此打破清代皇子不得干预政务的祖制。
那此时恭亲王的权利是来自于授权管理内廷及皇帝安全事务,同时因任命军机处行走职务,协助军机大臣处理事务。
然而1855年,因葬生母康慈太后之次日,奉旨罢免一切指坦清职务,回上书房读书,仍令内廷行走,管理中正殿等处事务。
此时恭亲王只能管理内廷事务。
第二次从政:
1858-1861奉咸丰旨管理雍和宫事务,又奉旨补授阅兵大臣。补授为内大臣(侍卫处次长官)。管宴大臣。
咸丰十年(1860年),再担任议和大臣,负责与英法联军议和。1861年清政府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并担任总理衙门大臣,总理衙门取代理藩院,成为专门的外事信此机构,办理与各国换约事宜
第三次从政
1861-1865年,权力最高峰时期,奕欣被授予议政王大臣、军机处领班大臣、身兼宗人府宗令和总管内务府大臣,从而控制皇族事务和宫廷事务大权。他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的职务主管王朝外交事务。
此一时期,奕欣总揽清朝内政外交,所有事务,权势最高时期。他促成了同治中兴,奕欣获得“贤王”美称。
其间有三次被罢
1865年第一次被罢
1865同治四年,免去议政王和其他一切职务。奕欣遭受的第一次打击。但因王公大臣求情,一个月后恢复职位,但议政王大臣职位没有恢复。此时的奕欣主要是对所有内政外交,负有军机大臣的建议权,已无决策权
1874年第二次被罢
同治十三年(1874年)七月十八日,奕欣等十重臣当面劝谏同治帝不要修治圆明园,,同治帝大怒,斥奕欣:“此位让尔,何如?”二十九日,再力谏同治帝,同治帝发朱谕革其亲王世袭罔替,为郡王,仍在军机大臣上行走,次日发布,奕欣的权利日渐衰微。
光绪十年(1884年)第三次被罢
1884年慈禧太后借口奕欣“委靡因循”,被开去一切职务唯前。成为闲散亲王,无任何权利
第四次,光绪二十年(1894年)重新启用
奕欣又被起用为领班军机大臣,领班总理衙门大臣
并总理海军,会办军务,内廷行走。但重大事务仍听慈禧意见。
第二任恭亲王,其孙溥伟袭爵恭亲王,就没有职位,成为闲散亲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