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认定的省优毕业生,由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各普通高校在《毕业生登记表》上注明“省优毕业生”字样,将有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各普通高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对评选出的省优毕业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省优毕业生评选工蠢银州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带蔽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正式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称号。
扩展资料
评选认定程序
各普通高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院系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报教育厅认定。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院系推荐的人选对象。
2、院系推荐。各院系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搏档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3、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4、省级认定。教育厅对各普通高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认定省优毕业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绩要求前15%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