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目前并没有取消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试。
现在很多企业都需要做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的人必须持有人社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证书。或者已入职未获得证书的需要考取证书才能谨慎相应职位。比如人力三级对应专员、助理等职位,人力二级对应经理、管理等职位,人力一级对人总监、总经理等职位。
人社部负责人介绍,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根据下一步的清理计划,国务院行业部门、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实需要保留的,经过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学会承担。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资格之一,是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全国统考一年两次,分别为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穗册缓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及劳社厅发[2001]3号文的通知精神,规定今后企业人力资源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全国统考是对其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评定以及职业素质的检验,持有该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也是企业管理工作者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新起点。
每年考两次,分别为5月、11月。考试时间的安排:08:30-10:00(职业道德、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专业技能考试),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论文答辩时间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进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答辩);答辩的主要程序分为:书面答辩和口头答辩。(各地不同,其中北京考区主要以书面答辩为准)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等级技能需要进行,其方式主要为小组讨论和情景测试。
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姿族绩。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之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核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猜模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按照“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职业资格双认证工作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鉴定时间、统一证书核发。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