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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1. 报考对象与评审等次儿童、青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次。通过者可获得考级证书。不通过者不予发放考级证书或作定级处理。2. 教材及曲目的选用考级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不能减少曲目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3. 报名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兄中晌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报名费、考级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或二寸照片两张。办完报名手续后,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发放考级证书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及收费发票办理退还考级费和证书费手续(不退报名费)。凡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培手考级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4. 乐羡锋器与伴奏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马林巴、古筝、扬琴除外)。报考声乐者,可使用伴奏光碟、钢琴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