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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欧洲一体化

什么是欧洲一体化

现代意义上的欧洲一体化开始于二战以后。当时的欧洲刚刚经过战火的洗礼,百废待兴,局面微妙。一方面,欧洲的主要战胜国在胜利的喜悦尚未消退之际,就感亏液受到了来自前苏联东欧集团的军事威胁。另一方面,德国虽然投降,但仍然具备东山再起的实力。战争虽然结束了,欧洲人却仍然没有安全感。与此同时,美国已经逐渐开始在国际政治和经济舞台上争演主角。1947年,美国国务卿马歇尔声称美国将竭尽全力帮助恢复世界经济正常秩序,并提出了旨在重建欧洲经济的马歇尔计划,为欧洲的战后恢复提供经济援助。在经济方面,欧洲国家在美国的敦促下成立了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其作用主要是协调欧洲各国经济政策,以努力实现成员国之间运碰的自由贸易。在军事方面,欧洲10个主要国家和美国、加拿大于1949年共同缔结了北大西洋公约,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以加强北大销悄物西洋地区的集体防务,同以前苏联为首的东欧集团抗衡。欧洲人自己也在积极地推进欧洲一体化。1948年,一个非政府论坛性质的欧洲大欧洲一体化会在海牙召开。会上以决议的形式提出了一系列倡议,例如建立欧洲议会、制定人权宪章、设立人权法院等等。在舆论上为欧洲一体的正式开始作了充分准备。1949年,英、法、瑞典、挪威、丹麦、意大利、爱尔兰以及荷比卢三国共10个国家签订了《欧洲理事会章程》,设立欧洲理事会。严格地讲,这次行动只是一体化的前奏,但是欧洲理事会的工作仍然被认为是卓有成效的。一些重要的协定和《欧洲人权公约》、《欧洲社会安全公约》、《欧洲社会宪章》都是由欧洲理事会主持签署的。真正的欧洲一体化开始于1951年。当时,为了限制联邦德国的煤炭和钢铁生产总量,从而控制其军事工业的发展基础,法国提出了一个被称之为舒曼计划的方案,建议把法国和德国的煤炭和钢铁生产置于一个共同机构管理之下。一些西欧国家(包括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也附和进来,他们同法国和联邦德国一起在巴黎共同签署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该条约也被称之为《巴黎条约》。这个条约是西欧主权国家之间在一体化进程中签订的第一个具有约束力的立法文件。该条约中明确规定煤钢共同体以共同市场、共同目标和共同机构为基础,这三个共同实际上是今后的欧共体以及今天的欧盟所确立的长远发展目标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