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相应设置,基层乡镇(街道)一般设政法委员。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政法委书记一般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一般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委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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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雹乱燃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陪竖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源虚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