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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换的会计处理

发行:

1、如果认为转换权有价值,并将此价值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2、不确认转换权价值,而将全部发行收入作为发行债券所得。

债券转换:

1、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

2、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渗裤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旁燃采。

A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3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 6778.8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6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778.8

B公司只买了40%的债券所以按40%部分做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面值 24000

——损益调整 1200

贷:银行存款 252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换的会计处理

扩展资料: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丛启简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作为转股价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可转换债券